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坚强保证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江西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江西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团结带领全省党员干部群众感恩奋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在中央纪委和江西省委坚强领导下,江西省纪委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省政治生态积极向上向好,为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坚持监督别人首先武装好自己,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既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又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学思践悟。省纪委常委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每项学习内容都由班子成员领学、主要负责同志作点评和总结,并安排机关部门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国企高校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将学习纪要下发至各设区市纪委,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在省纪委机关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到机关各党支部领学督学促学,推动不断在“真”上下功夫、在“真”上较较真,力戒喊口号、力戒形式主义。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通过传导示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辩证统一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把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积极督促引导,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监督检查,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省纪委通过政治谈话、调研座谈、巡视反馈和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武装,体悟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定信念、人民立场、政治担当和远见卓识。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单位、省管高校、省属企业等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通过督促引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理解更加深刻具体,更加自觉地认同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协助省委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恶劣影响,全力配合中央纪委做好李贻煌、史文清、肖毅案查处工作。全省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06件,处分1495人。全力支持配合中央巡视组三次巡视江西,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政治把关,不仅看廉洁方面的问题反映,而且从政治、品行、作风、形象等方面全方位研判。换届之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65.91万人次。严肃换届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余干县原县长江忠汉等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推动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向全省通报少数党员干部不信组织信骗子、不信马列信鬼神的典型案例,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忠诚。
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强化监督。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和历史罕见的洪水,省纪委第一时间发出通知,严明战时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全省共查处防疫防汛失职失责问题4687起。按照“六稳”“六保”要求,省纪委常委会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在全省开展影响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若干突出问题专项监督。针对一些地方盲目举债导致政府债务风险问题,督促省政府主管部门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眼保障粮食安全,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入手加强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围绕落实“三新一高”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监督。紧扣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政策落实和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带头落实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并监督推动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督促相关部门对虚拟货币“挖矿”及权钱交易问题开展调查,就一些地方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问题专门发出通报,推动全省开展全面排查,坚决防止打着新理念、高科技、数字化旗号“穿新鞋走老路”。
(三)站稳人民立场,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把人民立场贯穿工作始终,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加强对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等典型问题的监督,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整治违规吃喝送礼歪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以微信为媒介搞吃吃喝喝、团团伙伙,进而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问题,并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坚决退出、收手知止。持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体系,推动职能部门出台制度文件25项、津贴补贴项目清单102项、政策答疑83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万起,处理4.58万人。
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87起涉黑案件,带动省市县三级纪委对1885起涉黑涉恶案件包案“全覆盖”,严肃查处了叶国兵、马玉福、丁志华等一批“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86人,移送司法机关591人。省纪委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积极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效应,督促违纪违法干警主动投案。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全省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201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6万起、2.6万人。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要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治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办学、校外培训乱象等问题。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99万起、6.67万人。
(四)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履行。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省委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出台《关于加强省委巡视反馈工作的意见》,明确分管省领导带队反馈,要求设区市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参加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反馈。共有23位省领导带队向60个党组织反馈,推动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党内问责1.95万起,问责5867个党组织、2.03万人。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梳理涉及纪检监察职责的36项内容,以任务清单形式印发纪检监察系统,同时抄送相关党委(党组)。协助省委出台《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领导示范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谈话,坚持问题导向,以谈促责、以谈促改,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浓厚氛围。试行下一级党委书记在上一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增强与新任省管干部廉政谈话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强调不能仅满足于守住廉洁底线,还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履行好职责使命。改进和完善对省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的函询工作,向其分管省领导通报相关问题,让他们审阅被函询人的说明材料,在签署审核意见时进行教育提醒、监督把关,防止“一函了之”。下发关于加强对县委书记监督的工作提示,督促设区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履行好对县委书记的日常监督责任。
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融合,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机构是“一家亲”而不是“两家人”理念,巡视结束后,巡视组与监督检查室面对面交流“活情况”,统筹安排巡视组厅级干部担任监督检查室巡视整改监督顾问,建立省纪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巡视组组长助理机制。要求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会同被监督单位认真学习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各自领域的指示要求,列出监督重点和工作清单,注重发现和纠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上的偏差。推动“室组地”协作,建立健全与中央单位派驻机构、中央驻赣单位纪检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改进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对检举控告数量大、增长快的地方和部门及时发函提醒,督促压实属地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用监督加压,也用信任加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57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27万人次,占94.5%。协助省委出台《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和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省共为1181名干部澄清正名,对34名不实举报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守正创新,既把已有制度规定落细落实,又不断深化实践探索,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省、市、县监委组建,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乡镇监察机构覆盖率达100%。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省、市、县纪委监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省属企业、省属金融机构、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监督体系日益完善。建立健全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联系指导机制,优化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改进派驻机构述职会议形式,督促履职尽责。全省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4.35万件,立案9657件。
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制定《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动态更新需向中央纪委和省委请示报告的事项45类92项,主动及时报告工作,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要求设区市纪委每半年全面报告1次工作,定期报告本地本部门政治生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选人用人等问题,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全流程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制定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文书格式。改进线索处置模式,提高线索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办案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筑牢安全防线。完善书面告知制度,在向涉案人员家属送达《立案通知书》《留置通知书》时,提醒他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防止被人利用。对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新增“定性量纪说明”内容作出规范,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加强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等制度,加强省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向检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时,全面详细列明被调查人从宽从重等情节,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论证,推动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制定《自然因素引发的重大事故调查协作配合办法》,规范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填补了相关领域制度空白。
(六)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升治理腐败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3.54万件,立案7.51万件,处分7.57万人,移送检察机关1788人;立案审查调查厅级干部185人、处级干部2256人、科级干部12697人。省纪委严肃查处了颜赣辉、冷新生、姚迪明、刘积福、周光华、钟晓云、周才柬、赵海东、邓寄鹏、钟益民等一批腐败分子。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03人,实现“红通”国家工作人员“清零”目标。在保持打击受贿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对具有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拒不配合组织调查等情形的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其付出沉重代价。
系统抓、抓系统,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治理。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办理一案,深入“解剖麻雀”,分析行业、领域共性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省纪委结合案件查处情况,分别召开南昌、九江、宜春、省直单位、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座谈会或警示教育大会,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分析形势、指出问题、统一思想,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有问题的干部早日向组织说明情况。其中,九江、宜春共有300多名干部会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指导宜春市纪委从一起交通事故骗保案查起,深挖彻查司法掮客“围猎”政法干警问题线索,并督促省法院、省司法厅对法官、律师队伍加强教育管理。
边查边改、以案促改,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从确定立案的时候,就统筹考虑止损挽损、深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等工作,坚持由“剧中人”说“剧中事”,让违纪违法干部和涉案人员帮助分析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把查办案件与修复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查办颜赣辉案过程中,督促宜春市压减不必要的项目支出160多亿元,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查处钟晓云案,帮助江钨集团挽回经济损失近5亿元,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治审查基本属性,既做好违纪违法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又做好其家属和其他涉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规范行使审查调查权,保护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人文关怀。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对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调查的,积极兑现政策。一些涉案人员的家属主动帮助做行贿人的工作,一些行贿人帮助做其他涉案老板的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反腐的氛围。抓好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宣布处分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受处分人深刻认错悔错改错,感恩组织,实现“一张纸”向“一堂课”转变。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对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撰写的剖析材料分专题摘编成册,向全省省管干部家属发出廉洁提示信,党员领导干部和家属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或读后感,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教育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共有2540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七)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政治巡视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持续增强。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实现全省巡视巡察全覆盖。省委扛牢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传导责任压力。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全过程的领导和指导,强化巡前集中培训,加强巡中调研指导,对没有紧扣职能责任、没有抓住核心关键问题的,责令“回炉补课”,政治巡视的属性越来越突出。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方式开展11轮巡视,完成对全省317个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并对31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市县巡察和延伸巡察村(社区)均如期实现全覆盖。
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扎实抓好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指导设区市做好中央巡视办“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组织编写巡视工作基本功操作指南和《市县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指导手册》,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和专项检查,一体推进巡视巡察质量整体提升。深化上下联动,创新拓展“提级交叉巡察”等方式,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委巡视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选优配强巡视干部,明确巡视组组长原则上先试用后任职。出台《关于抽调优秀干部到省委巡视岗位锻炼的意见》,充分发挥巡视“熔炉”作用。巡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省委巡视组由6个增加到10个,市县巡察机构实现了从临时机构到固定建制的转变。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从完善巡视整改制度体系的高度考量,组织力量对41个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十四届省委巡视共反馈具体问题1.28万个,完成整改1.18万个,完成率92%,移交问题线索2498件,省纪委省监委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案件中,42%来自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全省各级党组织通过巡视巡察共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3.3万项。根据省委巡视开发区发现问题情况,深入分析,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监管,推动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
(八)推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细化具体化,努力建设既有高尚“医德”又有高超“医术”的纪检监察队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坚持办精品案件、带精品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讲清使命要求,建立新入(任)职干部承诺制度,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素质强、愿意为党和人民奉献的干部选进来,对初心不纯的坚决挡在门外。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多渠道、近距离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为民情怀和能力担当,关心关注既埋头苦干又勇于创新的干部,及时调整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
加强专业训练。深化全员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业务骨干授课,省市县乡四级1.2万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同步参训。首次举办市县纪委书记提升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由“书记教书记”。制定《江西省纪检监察基本功指南》,采取“师傅带徒弟学”“到监督办案巡视一线学”等方式,加强基本功和专业训练。分层分类建立办案人才库和审理人才库,实行办案培训一体培养模式,对办案人员进行多岗位历练、培养“多面手”,贯通省市县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构建办案工作大格局。坚持“一案一总结”“一事一总结”,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每个专案组的总结分析会,通过听取“徒弟”汇报,了解“师傅”帮教成效,倒逼履行好培养责任,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强化监督约束。弘扬严实深细作风,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从自身做起,要求班子成员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不当“甩手掌柜”,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统筹有序推进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肃查处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原组长卢建,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工作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全省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566人。坚持严管厚爱,出台关心关怀干部心理健康、走访慰问干部职工等制度,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
五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尚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部门和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一些行业和领域问题丛生,亟需系统施治;有的领导干部初心失守,政绩观有偏差,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带坏了一方风气,污染了政治生态,严重影响了地方发展;有的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容忽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履职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派驻机构和高校、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等等。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们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步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必须履行“两个维护”根本职责使命,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是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新征程上,必须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以铁的纪律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督促党员干部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必须作为忠诚履职之魂,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监督别人的,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三)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必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立场决定观点和方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人民立场出现了偏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办案都是为了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必须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新征程上,必须从人民立场出发,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凡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让人民群众更加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长期执政。
(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管党治党能不能做到全面、从严,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新征程上,必须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持之以恒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头雁”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担起来。
(五)正风肃纪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一体推进“三不”深刻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规律,只有将其全面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去把握、去落实,才能更好地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提升党和国家治理成效。新征程上,必须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的精髓要义,推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方法举措更加科学、综合效能更加显现,让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
(六)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必须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守正创新。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工作中墨守成规,风险最低,也最省事,但是对事业发展不利,必须改变陈旧的思维和方法、手段,勇于推动全流程创新,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和创立作用。新征程上,必须继续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有理想但不理想化,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努力创造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江西经验”。
(七)纪检监察队伍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始终做到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纪检监察队伍能否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关系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成效。政治过硬首要是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本领高强关键是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敢于善于斗争、履行好职责使命。新征程上,必须更加讲忠诚、讲担当、讲奉献,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当好忠于职守、严于律己、甘于奉献的标杆,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奋进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机关重任在肩、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弘扬严实深细作风,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督促推动全省理论武装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理解透彻、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先学先悟,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再深化再拓展,继承弘扬党的百年管党治党、自我革命宝贵经验,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涵养历史思维、运用历史经验,自觉践行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自觉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职尽责。
(二)坚持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聚焦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及时查纠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中的政治偏差,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新风正气促进公平正义、共同富裕。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待,不断培土加固党的十八大之后筑起的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越往后执纪越严。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成为全省党员干部的鲜明标识。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涵养勤政廉政、担当实干的新风正气,引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新风尚。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委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正当权益,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坚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既带头接受监督,又自觉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加大对各类监督的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监督更好融入“十四五”发展之中。综合运用政治谈话、检查抽查、巡视巡察、走访调研等形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监督与接受监督成为自觉。发挥组织作用,严格组织程序,完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深化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坚持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首先要从政治上深刻把握腐败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国企、高校、政法以及开发区、工程建设、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加强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问题整治,不断地、永远地吹冲锋号,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加大打击行贿力度,让“围猎”者与被“围猎”者都付出代价。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一体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防逃追赃。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把正风肃纪反腐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反思整改,不当“看客”。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在传承红色基因中不断增强信仰、信念、信心。全面建设勤廉江西,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家风建设走深走实。
(六)坚持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充分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职责,全面开展“政治体检”。统筹谋划十五届省委巡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全省巡视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坚持系统观念,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进巡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以及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衔接、贯通融合。督促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进市县和省直单位巡察质量整体提升,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
(七)坚持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报告工作。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市县纪委监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强化对省管高校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考核,推进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健全“室组”“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增强专责监督合力。针对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围绕主动投案、立功、做思想政治工作等,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监察法规体系。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斗争的良好形象。把政治标准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省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选干部用干部。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锻炼,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管好用好纪检监察权,严格按照组织授权、组织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严管厚爱,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政治不纯、品行不端者,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为江西加快崛起描绘了新的蓝图,新的奋进征程已经启航。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奋力开拓进取,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走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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